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客户编号:
甲方(出租方):西双版纳晟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路
4号法定代表人:孙兆宇
电话:0691-
乙方(承租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商铺地点、面积和出租条件:
1、甲方同意将坐落于
景洪滨港国际沃尔玛
购物广场
一层U-T,37.7-40
与S-R,39-40
轴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予乙方经营使用。该商铺位置如附图(附件二)圈定范围所示,附图只作一般识别之用,并不显示面积大小。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该商铺实际使用面积为
156平方米。租金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实际建筑面积为
203.33
平方米(公摊30.34%)
。3、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已对该商铺进行实地视察,
清楚了解该商铺移交时配套设施情况和装修标准,并同意甲方按此标准
租与乙方使用。二、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
5年。租赁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经营状况符合甲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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