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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5
  1994年改革后税制基本是一轨,但还维持了一个小的双轨制,表现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其他企业之间在所得税上还是两套,只是把外商投资企业几个所得税法合并为一个,把国内其他企业的几个所得税法合并为另一个。所得税之后的那些基金也都全部取消掉了。在1993年之前也有增值税,是按照加法,也就是将企业支付的工资、利息、获得的利润等,加总计算增值。后来我们改成了减法,实行销项税减进项税计算应纳增值税,使得产品生产的上下游间有一个自动的监督链条。这个税是非常有效力的,是中性的,因为它只对增值征税,并且只设17%和13%两档税率。曾经设想只设一档税率,但考虑到收入分配等原因,就在17%基本税率之外又设了一档。同国际相比,税率并不是很多。消费税是从产品税简化转变而来,只在最后环节征收,而不是在生产过程中多环节征收,只是引导消费,不再用于矫正价格扭曲,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是中性的。
  为了使征管有效率,成立了两个税务局(中央和地方税务局)。还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在这个事情上我和项部长都很佩服朱基总理。在改革方案中确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关系的时候,是用增量法,就是保老的基数,而在增量上中央和地方进行分配,因此基数怎么计算就十分关键。我们都坚持以1992年作为基数年,即92基数。朱基坚持93基数,定的时候是9月,还剩一个季度,但这个季度增收差不多占全年一半,地方的确做了手脚。随后,我们觉得给自己设了太高的压力,因为如果说改革第一年财政收入是减少的,就表明改革是不成功的。但由于新财税体制的威力和征管努力,使1994年财政收入增长很快。新财税体制还有一个没预料到的作用,就是把所有的承包摧毁了,都按税法征收,过去的承包不算数了,这一条很厉害。
  经过1994年的改革,税制和税收征管、财政体制基本理顺。改革之后,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不仅中央的财政收入增长,地方财政也在增长。我们改变了一个根本性的关系,就是通过分税制改变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方向,从地方向中央转移支付,变成中央向地方转移支付。为什么说这次改革非常有效力?过去是按照八种承包体制,地方竞相降税,因为收得多,中央要多拿走,形成反向激励,结果中央钱不够向地方借,实际是地方向中央转移支付。1994年改革之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形成了都按税法征税的正向激励,中央收入比重大幅提高,中央开始向地方转移支付。
  2002年,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又补了一次课,一直补到2007年。1993年改革曾设想统一企业所得税,收入按照比例和地方分享,结果没有做到。当时设想按照企业的性质分税,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和集体企业的所得税都归地方,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所得税归中央。2002年实现了收入全部按比例分享。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内企业所得税法,在2007年的时候实现了合并。我认为我们的所得税法是很先进的,25%的税率不是很高,而且鼓励技术创新,R&D可以按照150%进入所得税扣除项。
  1993年还有一个想法,或者说面临一个选择,即采用生产型增值税还是消费型增值税。当时选择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第一是简单,要保成功;第二,当时是通货膨胀,投资不得扣除有利于控制通货膨胀。2009年实现了转型,转成消费型增值税。后来的改革都是波澜不惊,不像1993年改革的时候,因为面临着巨大的方向性政策调整,中央要到全国去做工作,随后的改革就是算算账而已。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1994年基本确定了,随后又做了很多完善。在项部长任上,一个标志性的安排是2002年所得税分享改革之后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特别是不问用途的转移支付增加非常快,因为改革方案规定,中央因改革而增加的收入全部用于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而且基本上都是不问用途,就是按公式算账。现在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在财政能力上还有一些差距,但已经经过财政转移支付矫正,如果没有这个机制,差距要大得多。
  三
  我国在1998年开始建立公共财政,进行了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内容如下:
  实行了部门预算。原来各个公共部门没有部门预算,只有分项预算,比如行政开支预算、基本建设预算、离退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预算,按照功能分项,但年初没有部门总预算。2000年从财政部等部门开始做起,经过几年的努力,所有公共部门年初都有了经自己编列、并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一本预算。我们规范了预算编制方法和标准,要求每个部门的首长要当自己的“财政部长”,领导预算编制。
  改革了国库管理体制,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这主要涉及预算执行的管理,要求预算按照通过的预算去执行,所有的单位都不再有实存账户,全部开在国库以及当天与国库结算的支付账户上,实际等于部门不见现金,没有沉淀资金。财政部和各个预算单位变成了一个什么关系呢?通俗地讲,是各个预算单位做预算执行,财政部做监督,在资金的收付关系上,各个单位是“会计”,财政部是“出纳”,这样双向制约,保证预算严格执行。这当然也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库款大量留在了中央银行,年底中央和全国各级财政库款余额1万多亿元,都放在中央银行。国家也希望以此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因为各单位只见到预算,只见到可用多少钱,而不能够随意支配这些钱。财政部自己也是如此,因为不是“会计”,而是“出纳”。
  财政部还做了一套标准预算流程,比如启动、编制、协调、报批、下达以及结算等,甚至还准备实行绩效预算,当然后来发现非常之难。
  在预算管理上还做了很多改革,但两项最重大的改革就是部门预算和国库管理体制改革。
  回头来看,1994年的改革是一个奇迹,我们后面进行的很多改革都是在此基础之上推进的。如果没有1994年的改革,建立了一个一致性的体制,我们也不可能进行后来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也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改变财政的收支分类,使得我们财政的预算能够让别人看懂,或者说比过去更容易看懂,过去谁也看不懂。现在正在推行的预算公开也是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展开。所以,1994年进行的改革是基础,后来有很多补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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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5 1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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