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审稿费的通知
为了加强期刊的审稿工作,进一步提高编辑出版质量,本刊在听取部分读者、作者意
见的基础上,参照期刊界通常做法,决定自2011年04月O1日起,对每篇来稿酌收审稿费
80RMB/篇,为稿件处理的第一阶段费用,录用后仍需缴纳第二阶段版面费。
编辑部根据审稿费收到的先后顺序,将稿件分送给相关专家,进入审稿程序,未寄审
稿费的论文,概不送审。
凡2011年04月O1日前投稿的作者,不再补收审稿费,由于系统升级,收到催费邮件
的论文不必补缴费用。
贫困地区、支付审稿费有困难的作者可与编辑部联系。
以上不明者请与编辑部联系,电话010 - 625555210
邮局汇款
收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8712信箱
收款人姓名:《科研管理》编辑部
邮政编码:100190
汇款时请在附言中注明稿件编号
《科研管理》编辑部
2011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