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题目我就没兴趣看了,如果这种事情算是很另类,很奇怪的事情的话,只能说明太学院派了。市场、企业远不像教科书说的那样,教科书说的竞争太理想化
在中国,本来有奸商之说,但以前没有黑社会之说,实际上有没有呢。当然有,叫团伙,叫帮派,而且通常都是黑白通吃的。越是制度不全,这种东西就越多,制度基本完善的国家当然不是没有,而是少,为什么少,因为都黑社会了嘛,黑社会的规矩是只允许最少的团体存在。
带有这种另类色彩的好处是什么?---------不是 黑,真黑呀,而是 利润,高,那个高啊。
说偏了,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13 18:36:4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