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新语丝,在去年12月刊登了“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汪炜博士论文存有重大抄袭 一文(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2/wangwei.txt),汪炜教授的博士论文有三分之一(他自己承认有17%)的内容直接来自于他的四位研究生的硕士论文。浙江大学校方之前撤销了汪炜的所有行政职务,但对论文却认定为只存在学术失范,不算是抄袭。处理过程包括如下:
2月14日,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学位委员会开会讨论汪炜博士学位论文问题,9个委员出席6人,缺席3人,对汪炜论文学术失范问题投票,1人认定严重,2人认定较严重,3人认定较轻。会上,汪炜的研究生之一于洁出具证明,表示她在撰写自己的硕士论文之前没有看到过导师的博士学位论文。
2月23日,由汪炜博士论文指导老师史晋川担任主任的浙江大学社科学部召开教学与学位委员会会议,认为汪炜的博士学位论文存在学术失范问题,但在认定是否严重到要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度时,要考虑师生间构成雷同部分的合作研究内容虽然在提交时间上有先后,但因研究水平的差异,导师在思想(idea)提出、框架构思等主要创新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
3月14日,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开会讨论汪炜博士学位论文问题,25个委员出席17人,缺席8人,对汪炜博士学位论文是否构成抄袭投票,10人认定抄袭,7人认定不抄袭,根据有关规定,认定抄袭的票数未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素以“学术行为不端零容忍”著称的浙大杨卫校长无奈宣布汪炜论文不抄袭。
3月30日,浙江大学校方宣布撤消汪炜经济学院副院长职务,同时任命其导师史晋川担任经济学院院长。
人们不禁要问:
1.于洁出具证明表示在撰写自己的硕士论文之前没有看到过导师的博士学位论文,那于洁的硕士论文中为什么有11页与导师的博士论文完全雷同?究竟谁抄谁?
2.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讨论汪炜博士学位论文问题,为什么以多数服从少数通过汪炜论文不抄袭呢?如果改成对汪炜博士学位论文是否构成不抄袭投票,那么同样的投票结果,只有7人认为不构成抄袭更达不到三分之二能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