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不是高手,我只是说一下我的认识:
第一,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公司型基金公司是不允许存在的,公司型基金公司就是我们所说的私募,这个是按照股权的配置来计算的,所谓的公墓基金公司就是现在的那些契约性基金公司,契约的意思就是人们把钱给他们管理,亏了是人民的,赚了也是人民的,但是公司型基金公司是不一样的方式,他们采用股本的形式进行操作,所有投资人是作为一个股东存在的,利润按照股本红利或者股权溢价的形式实现,这个东西在外国是可以的,但是在我国还不行,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公司是采用这个形式运作的,那么你就是不合法的。
第二,我国的法律暂时是分为三种形式,合法,不合法和非法,私募这个暂时属于不合法,但是还并不是非法,只有当有人查这个公司的时候才会去封掉这个私募,没人查的时候是没事情的。
第三,私募根据进一步的分类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一个是VC,一个是PE,一个不记得了,主要是前面两个,VC是对于大额资本来说的,就是工业园区的那些,这个PE是指二级市场的PE,他们不做一级市场,那么这个PE如果没有官方背景他就是不合法的。
第四,私募如果是做一级市场的,他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通过上市获得溢价,那么就基本上不会去做基础设施这种投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