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指,3月23日,在双汇集团召开的全国经销商大会上,双汇集团作出说明,生产日期为5月1日之前的所有双汇肉制品,所有发生的退货,双汇100%承担。
与原退货政策相比,《通知》中涉及5月1日之前生产的过期滞销品退货政策由原双汇承担50%调整为承担100%,并在退货范围中新增加了临期产品。
公司表示,对滞销品实施退货处理程序是市场正常的操作惯例,本次滞销品退货政策的调整是公司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而采取的措施,是原有的滞销品退货政策的延续、补充和完善。鲜冻品不涉及上述退货政策的调整。
一季度,涉及上述退货政策的肉制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62%。
3月24日至4月20日,双汇集团及公司各生产单位日均接收肉制品退货112吨、占发货量的4%;与2011年以来日均接收肉制品退货55吨、占发货量的1.07%相比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