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团支部社会实践活动总结
踏着一缕春意,迎着一面春风,高一(
10)团支部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学雷锋日的第二天如期举行。我们实践活动的地点设在位于航天桥的海淀区法院复兴路法厅。我们一行六人从学校出发,准时于
13:00到达了活动基地。
在我们所有的概念里,法院的直属单位“法厅”始终是一片空白。如果父母都不在机关工作,可能对于“直属单位”这个词都模糊不清。等我们到了复兴路法厅,一栋米黄色的二层小楼映入我们眼帘。我们由工作人员指引到了大厅内。约十分钟后,支部内的另一名团员和她的父亲——也就是复兴路法厅的厅长一起到达。
由于我们第一次到机关来活动,并不像原来在公司里那样,经理简单说两句就可以开始工作了。而是要把我们来的目的,学习的意义和实践的原则首先明确,才可以进行活动。在厅长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整个法厅。
从大厅的“无字碑”,到先进的“远程立案”;从人文化的法庭,到法官当事人的“各行其道”;从整齐有序书记室,到图书室会议室荣誉室的“三合一”。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新鲜,也体会到了法官这个职业的神圣与责任。我们不停的提出问题,每得到一点新的知识和每一层深切的领悟,我们便能够感觉到脱胎换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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