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8)》(学习笔记)-69
(四)股权投资相关问题
1. 金融工具与长期股权投资分类不正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当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将所持被投资单位股权作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在对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所持股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将该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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