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8)》(学习笔记)-72
3. 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有关的递延所得税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投资企业能够控 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不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拟长期持有的联营企业投资通常属于这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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