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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6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指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是,要成功地解决住房问题,公租房政策就必须有全民化的目标。公租房属于公共住房体系,这个体系,在各国称呼不同,有的叫经济适用房,有的叫廉租房,有的叫公共住房等等,但本质上都是保障性住房。这种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得比较成功的国家,都能让这样的住房比较全民化。比如,新加坡大约85%的国民住在自己购买的公共住房即“组屋”中;荷兰一些大城市,租住公共住房的比例将近一半。无论是买还是租,这些国家的公共住房的价格都大大低于市场价格。
有些主张极端市场经济的人反对扩大公共住房体系,过分相信市场的效率。这是对市场经济的误解。市场经济并非要把一切都变成商品。比如,人体器官在大部分市场经济国家是无法市场化的。一个人就一颗心、两片肺、一个肝脏……这些是生命的基本组成部分,不能市场化,不能因为贫困而被剥夺,哪怕是出于“自愿”。同理,人的一些基本生存条件,也应该获得类似的保障,住房就是其中之一。在这方面,实行自由市场的国家,根据各自的资源条件。发展出了不同的对应方式。美国的住房是非常市场化的,这和其传统和土地资源有关。有学者指出,即使到现在,把所有美国人都移居到得克萨斯州,每家还能有两英亩的地,这也是一个足球场以上的面积。在美国土地不是稀缺资源,许多美国家庭两年收入就买栋房,住房当然用不着公共政策来保证。但同样是非常有效率的市场经济国家,新加坡、荷兰的土地紧缺,住房成了一个人在社会中立足生存的基本,于是就有公共政策来保护这种基本的生存权利。
中国的大都市,其土地资源和荷兰、新加坡显然更为接近,而在有些城市房屋空置率甚至达到40%左右的情况下,很多普通的三口之家却很难在工作地点附近买下60平方米的住房。市场无法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条件,已经成为显而易见的事实。所以,公租房这类保障性的公共住房体系,就应该成为我们城市生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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