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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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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0
最近我们单位要求,职称晋升要重新签订合同关系,实际上就是延长合同期限,违约成本提高,大家讨论讨论合理不合理。因为如果不签合同,单位就不给你评职称。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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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1 06:24:35
没听说过。你们学校搞的有点不合法。
可询问学校人事处,该措施是依据什么法律提出的?然后再决定具体的对策。不过,可能没得抵抗!
也可以选择欣然接受他。现在都在搞事业单位改革,大家签的合同多数是3年一签。人家和你签长期“卖身契”,你何不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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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1 07: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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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1 08:43:09
签就签吧,反正你不签连参加评审的机会都没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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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1 15:30:40
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但也没办法,中国不是法治社会。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情形有明确规定,以晋升职称为由延长劳动合同和设定违约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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