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
工程平安隐患排查和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
平安生产管理,保障施工
平安,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的
平安隐患, 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开展施工
平安隐患排除和施工领域的
平安生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和整治的主要内容。
重点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
平安行为,对危险性较大和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建筑 起重机械、深基坑工程施工、高大模板工程、悬挑脚手架工程等进行重点整治。 二、排查和整治的主要措施。
(一)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
1、建设单位不得以赶工期等原因,对其各责任主体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
平安生 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施工企业及
工程部应建立健全的
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并严格实施到位。加强 对
平安防范设施中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器具等检查、测试和验收,杜 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场地,并严格上岗制度的落实。对
工程的检查,做到企业 每月一次,
工程部每周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排除,
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如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暂定施工,并上报监理(建设) 单位及安监站,同时制订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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