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立成品留样观察的制度,对产品质量进行稳定性考查。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所生产的成品留样观察。
3 责任
质监科有关人员。
4定义4.1全检:按该品种质量标准规定项目进行检验。
4.2物理外观检查:指按该品种质量标准性状项目检查。
5 内容
5.1由质监科设立留样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产品的留样考察,建立留样档案,并做
好留样记录。
5.2 取样:由留样观察员完成留样产品的取样,按留样的规定要求和数量随机抽取
样品。5.3留样观察员应核对留样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按留样的不同要求,进行登
记、保管。
5.4留样产品应按剂型、品种、规格、批号分别妥善存放,排列整齐。并及时填写
留样卡,建立登记台帐,做到收发有登记,卡、帐物相符。
5.5 留样数量:
5.5.1每批成品留样数量为全检量的三倍;新产品投产前三批产品留样量为全检量
的六倍。
5.5.2用作特殊研究的产品,根据实际需要增大留样数量。
5.6 留样观察方法:
5.6.1在留样观察期限内,每季度检查物理外观一次,每年抽取相应的2-3批作全
检;在每半年检查发现物理外观有异常变化时也要做全检。
5.6.2在留样观察期限内,发现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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