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制度
〔试行方案
〕总因此1.1为典型职职员资应该定及调整
方式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
〔技术系列的
名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
职员资由固定工资、浮
工作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
根基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
依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
酬劳。2.3浮
工作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
名目开发人员还有
名目津贴。浮
工作资是依据职员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
酬劳,每月调整一次。
名目津贴自研发
名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
名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名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
开发委员会进行评估。
名目如提早或按期完成,
名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
时刻,如名目完成率低60%,
名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
名目完成率高于60%,
名目津贴接着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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