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调剂制度
为加强中药饮片调剂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中药士及以上职称的中药人员根据有处方权医师签名的处方进行调配,调配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处方应由其他调配人员进行调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
2.调配前认真审核处方中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剂量、用法,配伍禁忌等.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双签字”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3。调剂人员需按《处方管理方法》的统一标准,按方称量,一方多剂者,药等量递减分包,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称,每剂药品称量误差不得超过正负5%.
4.调配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等药品均需打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单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配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凡伪劣,霉变,虫蛀药品不得配发.
5。凡急诊处方和医生注明急重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6.处方调配完毕,应先自行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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