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预防疾病及职业病危害专项措施
建筑工地
工程负责人是建筑工地卫生
平安、防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 筑工地的卫生防病工作,务必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 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 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为建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临 时食堂、宿舍等设施,安排专职或兼职的人员负责建筑工地卫生日常检查,落实 卫生
平安制度,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性疾病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和流行。
(1)食堂卫生
建筑工地食堂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建 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设置。食堂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 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设置独立的制作间、 储藏间;加强食品及原料的进货管理,严禁使用含有腺体的颈口肉、碎肉以及来 历不明的畜肉,严禁出售变质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穿戴整洁的 工作衣、帽、口罩等,保持个人卫生,非食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炊具、 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凡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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