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5-4-13 21:23 
首先我说的如果是“价值和值得的本来意义是相通的”,而这个如果是经过你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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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早就告诉你了,相通不是完全相同,因此,两者的意义必然有不同的地方,这个不同就是“值(得)”的本来意义并不是“价值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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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呀,哈哈哈,
我认为二者是这么相通的,你可以不这么认为,你也可以说出你所认为的二者是如何相通的嘛。
我早就告诉你了,你这个“等于”是有条件的。在名词“(价)值”所反映的对象出现之前,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价值,从而也就根本不存在“价值相当”。因此,那时说A值B,根本就不等于说A和B的价值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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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那时候有“值不值”的问题,当然就涉及到了不同物之间的交换和取舍,人们就当然要权衡不同物的交换能力,怎么会不存在呢?
再举一个例子,“说某甲有儿子”,就等于“说某甲有孩子”,但“说某甲有孩子”却并不等于“说某甲有儿子”,因为在某甲有且只有女儿的时候,“说某甲有孩子”就绝不等于“说某甲有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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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时候,说“某人有孩子”也不等于说“某人有儿子”,你个傻帽!
这里的原因在于孩子的外延大于儿子,跟什么时候没有一毛钱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