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与气割操作时的安全用电知识
一、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焊接场地必要时配备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在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4.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易燃易爆物品及其挥发性气体的环境,设备、容器应经事先置换、通风,并经监测合格。
5.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燃料容器、管道的焊接,必须事先泄压、敞开,置换清除掉有毒有害物质后再施焊。潮湿环境,容器内作业还应采取相应电气隔离或绝缘等措施,并设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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