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湖南省教育厅主管xx大学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综合性人文社科类学术理论双月刊,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全国民族地区名刊”。为进一步提高我刊学术质量,扩大我刊社会影响,把我刊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品牌期刊,编辑部研究决定,对下述诸种论文实施奖励。 一、对引用我刊论文观点的论文实施奖励 (一)奖励范围。引用我刊正刊前2年论文观点、发表于公开发行、数据入网(被中国知网等收录)的学术期刊正刊的论文,奖励论文第一作者。我刊过刊论文(PDF文档)可至我刊网站“期刊在线阅读”栏免费下载。 (二)奖励标准。在论文正文中直接或间接引用、在文末参考文献表(有的杂志为“注释”)中对应列出的,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每条奖励500元,其他期刊每条奖励100元。 (三)著录规则。直接引用需用引号标示。引文标识使用顺序编码制,即按论文中引文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引文结束处的方括号中,引自同一文献,标注同一序号。参考文献表格式参照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引自我刊的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为: [序号]主要责任者.论文题名[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页码. (四)奖励申报。每年度1次,论文第一作者需将论文封面、封底、目次页、正文等复印件或电子扫描文档、或从中国知网等下载的论文(PDF文档),最迟于次年2月15日前邮寄(发送)至学报编辑部(44134225@qq.com),并注明有效汇款地址,编辑部审核后即行发放。 二、对我刊被转载(摘)的论文实施奖励 (一)奖励范围。发表于我刊,且被二次文献转载(摘)的论文,奖励论文第一作者。 (二)奖励标准。《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长篇转载(摘),每篇次奖励2 000元;800字以内的短篇摘要转载(摘),每篇次奖励500元;《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包括文摘卡)、《光明日报》、《社会科学报》等其他二次文献转载(摘),每篇次奖励300元。单篇论文被多次转载(摘),奖金累加。 (三)奖励申报。每年6月25日前后由本刊编辑部委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期刊信息检索中心对上年度本刊被转载(摘)情况进行检索,根据年度《信息检索报告》发放。因转载(摘)滞后未及检索的,作者可以自行申报,编辑部审核确认后发放。 三、对我刊获奖的论文实施奖励 (一)奖励范围。发表于我刊,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的论文;获奖成果名称与论文题名一致,奖励论文第一作者。 (二)奖励标准。获“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 000元、8 000元、6 000元。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4 000元、4 000元、3 000元、2 000元。论文多次获奖,奖金累加。 (三)奖励申报。每年度1次,论文第一作者需将获奖证书、奖励文件等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扫描文档最迟于次年2月15日前寄(送)至学报编辑部(44134225@qq.com),并注明有效汇款地址,编辑部审核后即行发放。 本通告自公告之日起实施,之前本年度引文奖励按本刊当时有关规定实施。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本刊编辑部。 xx大学学报编辑部 2012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