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托学科、专家办刊,充分发挥学校期刊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用制度保证稿件取舍的合理公平,提高办刊水平,2016年《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继续按2015年办法组稿采稿。
一、组稿要求与稿件审理程序
1、组稿采稿应体现本刊所设栏目特色,跟踪研究热点,坚持学术质量标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舆论导向。
2、稿件应符合本刊网页发布的《投稿须知》要求。为扩大交流范围,给予更多高水平作者在本刊展示学术成果机会,以第一作者在本刊发文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两年,若第一作者文章在本刊发表后产生良好学术影响,且发表后的两年内被其他CSSCI来源期刊等高水平刊物文章引用达3次以上者(提供引用刊物名称和出版年、期证明),不受时间间隔限制且优先安排发表。
3、参照国际连续出版物评价的一般原则,刊物每期刊发同一第一署名单位文章不宜超过4篇;考虑本校人文社科作者队伍较大,研究成果丰富,拟安排本刊全年版面的1/3左右刊发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稿件。
4、依靠专家和学科组稿。聘请了校外专家主持人的栏目全部由主持人专家负责组稿审稿;校内人文社科专业类学院作者(含校内外在读博士)拟投本刊的稿件先由所在学院初审并排队推荐,各学院推荐篇数须控制在分配计划之内,未列入计划内推荐的稿件,暂不安排进入专家审稿程序。若学院决定不组织初审推荐,则由编辑部按规定流程初审。
5、初审通过稿件送同行专家评审,审稿通过后,编辑部根据刊物各栏目稿源情况排定当年具体刊出时间,推荐稿件若经审稿(含修改后再审)不能发表,可按推荐排队顺序递补或由学院补推。
6、参照2015年计算办法,2016年校内推荐稿件篇数分配见下表。
单位 | 商学院 | 教育 学院 | 管理 学院 | 法学院 | 体育 学院 | 艺术 学院 | 人文 学院 | 外语 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其它单位 (共计) |
篇数 | 7 | 4 | 3 | 3 | 3 | 3 | 6 | 4 | 4 | 5-7 |
二、学院与作者注意事项
1、全部稿件必须通过期刊社采编系统提交电子稿。被推荐稿件的作者请及时主动与本刊主编联系。
2、稿件推荐应坚持政治标准,保证学术水平,并充分发挥学报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功能,各学院应优先推荐有国家基金项目资助的高水平稿件并尽量考虑年青教师、在读博士需要发表论文的实际情况。
3、因稿件审理编排时间要6个月左右,请各学院在2015.10.30日前将2016年稿件推荐表送期刊社(学院负责人签字)或邮件发13187321303@163.com,具体事宜由学院负责人与期刊社协商处理。
期刊社
2015.9.1
附: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校内稿件推荐排队表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校内稿件推荐排队表
学院名称:
排队 序号 | 投稿系统 稿件编号 | 第一作者 姓名 | 文 章 题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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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推荐排队顺序递补:
院领导: 时间: 年 月 日
如学院决定不进行初选推荐,请在文章题目栏中填“本院不推荐”,院领导签名。
(期刊社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