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2-5-23 22:47 
1、在目前的国内学界,“人人平等”只是口号而已,甚至连口号都算不上。我们看到的是选择性惩罚。这论坛 ...
1.即使有“选择性惩罚”这样不公平的事,也不能因此为学术不端行为辩护。
2.揭露学术不端并不排斥“打击报复”,只要证据确凿。因此,如果你没有污点,就不怕打击报复。
3.揭发一稿多发之所以最流行,我猜测,是因为一稿多发最容易认定。其他的不端行为,认定起来相对更复杂。
4.“学术不端”是由全世界的“学术共同体”来认定的,不能单纯看教育部的规定。
5.据我所知,没有过任何学术不端行为的学者,不在少数(当然总的比例可能很低,但我没有统计过)。
6.本人以前很欣赏方舟子先生,但经过韩寒事件,对方舟子彻底改观,对肖传国一案也开始重新反思。证据不确凿的打假是方舟子先生的致命弱点(可能也是他唯一的弱点),我相信这样下去,方舟子先生迟早会出事。
7.我认为,只有证据确凿之后,才能公开指责别人有学术不端。你不能一边骂人,一边找证据。因为如果这样的话,一方面有可能失误,而失误之后,人家的荣誉损失可能是无法挽回的;另一方面,我认为,宁肯放过一千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