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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2012-5-23 21:01:19
不正即歪 发表于 2012-5-22 08:26
楼主有种就不要再发这种匿名威胁帖了,直接按你说的第3条去做不就得了!
一搞多投的没什么事,
倒是揭发的成了众矢之的了,
强烈怀疑你的动机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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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1:01:21
这么说吧,一稿多发比以前还是少了很多,但没有完全杜绝。一稿多发确实占用了资源,引起不满也是正常的,可能都习惯了所以站出来揭露的比较少。更重要的是为什么作者要一稿多发?抱着到处试试看的心理还是就是想多算几篇文章?杂志的责任?为什么没有发现一稿多发而全部取消甚至更严重的处罚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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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1:14:06
楼主的精神值得鼓励,如果实名发帖,本人绝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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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1:24:58
每个人都宽容大度点,不就好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必要非得统一观点,允许大家的言论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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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1:48: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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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1:49:54
不是有规定不能一稿多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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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1:56:51
asheng0124 发表于 2012-5-23 09:45
别自己澄清了,为什么匿名,肯定是自己学院的老师,估计有点妒忌人家吧!!全国那么多抄袭的,你就举报这一 ...
这是定点清除、精确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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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2:19:08
支持一下楼主吧。先不管楼主什么动机,只要说的是事实,只要不是污蔑,就应该重视楼主所说的问题。看到很多人对这个问题轻描淡写,打圆场,甚至质疑楼主的动机不纯,就可以知道现在学术界的道德底线有多么低了。与此类似,现在社会对腐败的容忍度已经提高很高的水平了,以前贪污无论多少都会遭人唾弃,现在贪污几万简直不算什么问题了,当官不贪在很多人眼里反而不正常了,若是有大点的官因为贪污几十万而被判刑,肯定有人为其鸣不平。学术界也想向这个方向看齐么?不幸的是,通过对论坛上相关的几个帖子的观察,不难发现,情况正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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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2:36:54
1.每个在学术界混的人都有揭露学术不端的权利和义务。
2.如果你曾经有过学术不端行为,请赶紧主动承认错误,改正错误,并承担后果。
3.对于任何的揭露行为,不管是匿名的还是实名的,不管是恶意的还是善意的,只要证据确凿,大家都应该支持。
4.不管是大牛还是无名小卒,学术不端面前,人人平等。
5.即使大家都有罪,也不代表这个罪就应当宽恕。
6.选择性打假也是公平的,因为规则在你造假之前就已经定了,并且你肯定也知道这一点。对于造假行为选择性惩罚才是不公平的。
7.作为一个学者,你可以随地吐痰闯红灯,可以嫖娼玩女人,但你不可以有学术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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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2:47:33
wcsoyk 发表于 2012-5-23 22:36
1.每个在学术界混的人都有揭露学术不端的权利和义务。
2.如果你曾经有过学术不端行为,请赶紧主动承认错误 ...
1、在目前的国内学界,“人人平等”只是口号而已,甚至连口号都算不上。我们看到的是选择性惩罚。这论坛就是极好的注脚。很难想象,这样的选择性打假和惩罚,能真正净化学术风气。用来打击报复、欺负弱小也许有用。
2、一稿多发是学术不端里程度最轻的,所以《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中没有把它明确列入不端范围。当然本论坛是例外,而且这是本论坛打击的最重要目标(此类帖子最多,并且总是应者如云,但对大牛除外)。
3、据我所知,目前国内人文社科(自科不了解,不便评论)学者没有过任何学术不端行为的,极少。本楼异口同声支持楼主者当中,估计也存在这个问题。这也是方舟子想打谁,基本上都不会落空的原因,他自己也解释过这个问题。

附: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高等学校对下列学术不端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一)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伪造注释;(五)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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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2:50:54
支持楼主,社会正气从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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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3:08:02
现在都黑白颠倒了。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只要是客观上有助于净化学术空气的行为就是值得鼓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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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3:08:37
揭露一稿多发什么时候成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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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3 23:54:22
谁随水碎岁衰 发表于 2012-5-23 19:46
那就捉一个杀一个啊,现在楼主就捉了一个,但却说楼主没捉其他……,这不是扯淡嚒
揭发副省长和省委宣传部长的帖子都被删掉了。
================================================
正义和公平,都需要。不公平的正义也是对正义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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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4 00:03:00
楼主做的对。一稿多发其实是“自我剽窃”。

“All papers submitted to the conference will be submitted to processes designed to detect
plagiarism (self or others).

Papers should not have been previously accepted, published, presented, or be under review for
another meeting or journal. Subsequent publication, with proper acknowledgement, is
encouraged.”

http://southernmanagement.org/meetings/2012/SMA2012Cal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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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4 00:10:43
揭露一稿多发本是值得赞赏的事。
但当你看到揭露官员和大人物的帖子都被删掉,揭露小人物的帖子却热火朝天后,你还忍心揭露下去吗?
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人,你们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总有几个人在劝说大家放弃揭露学术不端吗?这是在无声的抗议!
关闭学术道德监督,直到揭露大人物的帖子不再被删、直到大人物受到处理!
正义诚然重要,但公平的正义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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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4 06:06:59
学界纸老虎、周老虎太多,有空还是多打老虎,少打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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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4 12:01:17
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2-5-23 22:47
1、在目前的国内学界,“人人平等”只是口号而已,甚至连口号都算不上。我们看到的是选择性惩罚。这论坛 ...
1.即使有“选择性惩罚”这样不公平的事,也不能因此为学术不端行为辩护。
2.揭露学术不端并不排斥“打击报复”,只要证据确凿。因此,如果你没有污点,就不怕打击报复。
3.揭发一稿多发之所以最流行,我猜测,是因为一稿多发最容易认定。其他的不端行为,认定起来相对更复杂。
4.“学术不端”是由全世界的“学术共同体”来认定的,不能单纯看教育部的规定。
5.据我所知,没有过任何学术不端行为的学者,不在少数(当然总的比例可能很低,但我没有统计过)。
6.本人以前很欣赏方舟子先生,但经过韩寒事件,对方舟子彻底改观,对肖传国一案也开始重新反思。证据不确凿的打假是方舟子先生的致命弱点(可能也是他唯一的弱点),我相信这样下去,方舟子先生迟早会出事。
7.我认为,只有证据确凿之后,才能公开指责别人有学术不端。你不能一边骂人,一边找证据。因为如果这样的话,一方面有可能失误,而失误之后,人家的荣誉损失可能是无法挽回的;另一方面,我认为,宁肯放过一千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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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4 13:23:42
公平是建立秩序的前提,不公平就是对秩序最大的破坏。
就像排队,当张三插队没有被制止,你用什么理由去制止李四插队?就因为“插队是不对的”这句空口白话?为什么不是“张三插了队”这个事实?
默认张三插队实际上就表明了插队是被允许的。就像大人物抄袭不被处罚就表明了抄袭是允许的。
用两套标准来管理,除非自甘下贱,否则只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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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4 14:45:25
ghosthwang 发表于 2012-5-24 06:06
学界纸老虎、周老虎太多,有空还是多打老虎,少打苍蝇
打老虎容易被虎伤,所以都一股脑地狂打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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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31 15:07:15
正义和公平,都需要。不公平的正义也是对正义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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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31 15:32:52
除了只换题目不换内容的一稿多发以外,同一作者的话,重复50%又有何妨?都是这该死的论文制度逼的,尤其是评奖体系和课题体系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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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0 00:05:08
本人也一稿多投过。因为博士毕业要求发几篇C刊。因为我是个小人物,没有主持过课题。你知道一般C刊审稿期较长而且歧视性也较强。我只能够一稿多投以期盼录用几率大些。如果每次投一个期刊,我可能至今也完不成学术要求。因为大多数期刊会拒绝,每拒绝一次等3个月,我能等几年。我今年已经40多了,只为了自己在高校工作混个文凭不受歧视。我自己知道我的论文是垃圾但我自认为,我跟学界牛人相比,成果相差很远,但我也不认为经济研究上的成果与我相比能够带给人们更多的贡献和福祉。你揭露我不会给这个社会带来任何进步,只能够害了我这个普通地级市最底层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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