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非难信用评级机构 英国《金融时报》
Lex专栏
“不杀报信者”的观点可以追溯到索福克勒斯(Sophocles)(古希腊剧作家——译者注)的戏剧。信用评级机构或许可以体会到其中的讽刺意味。自两年前希腊危机爆发以来,信用评级机构因发出主权债务警告而遭到2政2客2们的抨击。然而,现在部分银行家也参与进来,齐声要求改革评级机构。上周一,穆迪(Moody’s)给意大利26家银行的评级最多调降了四级。银行对此感到不满,并暗示,应该对向大型评级机构披露的信息加以限制,以使评级行业的新加入者更容易展开竞争。
正如诸多改革评级行业的想法一样,限制信息的想法似乎也考虑不周。限制披露数据将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评级机构的立场更加保守,产生质量更为低劣的评估。这对债券发行方没有什么帮助。当然,让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穆迪和惠誉(Fitch)面临更多竞争是值得欢迎的,因为这几家机构在西方市场上把持着95%以上的评级份额。不过,这要取决于解决“谁来付费”的问题——是发行方付费还是投资者付费——以及设计出能够赋予评级机构足够独立性的模式。监管机构能否发挥重要作用还是个问号:银行业一直在批评布鲁塞尔方面拟实施强制性评级轮换制的想法,它们认为此举存在把发行方进一步推入评级机构怀抱的风险。
评级机构的记录很糟糕:人们不应忘记它们对危机起到的推波助澜作用。要求进一步披露这些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确有一定的道理。按照《巴塞尔协议III》(Basel III)资本金规定、要求尽可能降低对外部评级依赖的做法,则更加可取。但是,任何人都不应因报出了令人不快的真相而受到惩罚。惠誉断定,全球大型银行还需要5660亿美元才能满足《巴塞尔协议III》的标准。这及时地警告人们,银行业还有很多工作要走。最好是把精力放在这上面,而不是去抨击评估者。
Lex专栏是由FT评论家联合撰写的短评,对全球经济与商业进行精辟分析
译者/倪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