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家园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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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友好家园工作制度
一、园长职责
1、园长由社区主任兼任,负责儿童友好家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3、主持制定儿童友好家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
4、负责相关专家、志愿者的聘任,调整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定期召开联络会议,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二、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家园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活动,维护秩序。
2、保持家园内的玩具、设施的整洁、完好。定期清洗、维护。
3、无家长陪同的儿童在家园内游戏时,必须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在场,保证其安全。
三、志愿者职责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增强社区凝聚力。
2、奉献爱心,扶贫济贫,实现承诺。
3、积极配合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好各服务队的活动。
4、热心社区公益事业。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家长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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