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本人有幸中得2012国家社科青年项目一枚,成果形式是“论文集”和“专题研究报告”,2014年结项。问题是,我目前正在读博,2013年7月毕业。也就是说,博士毕业在前,社科结项在后。
由于我博士论文计划写的内容,基本上与国家社科申请计划研究的内容相同。因此,我把博士论文写好,陆续发表一些论文,挂上课题号,基本上就把国家社科结项要求的“论文集”给满足了。第二个要求是,结项时要提供“专题研究报告”。我想,既然研究内容大部分相同,能否把博士论文的主要内容整合到“专题研究报告”里面去——不是全部抄不是论文,是整合进来?这算不算违规呢,请知情人士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