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6-3 23:08 
“需要变化价值肯定变化,好象另个帖子里说过,效用函数被假定为不变。主要是比较其它要素而言凸显劳动 ...
因需要而变的价格与因未来预期价格增长而提高的价格是两个不同的原因。
我不是供求决定价格论者,"求"是一个不清楚的概念,本身即包括了需要也包括了支付力,而支付力既有货币数量因素,也有价格因素,所以,等于由价格决定价格,有循环论证嫌疑。我认为人的需要结构(所有人各自各种需要的种类与数量组合)与禀赋在人群中的 分布以及禀赋自然类的分布(每一个人拥有的禀赋的类与量的组合)决定价格。所以我赞成需要影响价格。但需要不是改变禀赋分布结构的要素。改变禀赋在人群中的分布结构的因素是制度(如初始分配和税收福利)和交换,而交换是一种劳动,而改变禀赋的自然分布的是生产性技术性劳动。交换劳动与生产性劳动又衍生出管理劳动等等,正是这些劳动劳动改变了禀赋的制度性和自然性分布,进而影响了价格,是价值总值得到增值。
所以,需要促成的增值与劳动促成的增值是两个不矛盾的增值因素。仅就生产性要素如,劳动(力),土地,物质资本及金钱资本而言,劳动是唯一的使价值增值的因素。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我早就分析了其错误,但需求价格论同样是错误的,分析如上,根本原因在于这个理论没有解释价格,却拿来就用。我认为只有边际效用价格理论是正确的。这个理论把边际效用当作价值的内涵,而不是将劳动看作是价值的内容,当然不能否定需要对价值增值的作用(其构成效用函数的一个参数)。但却不能否定劳动在各个生产要素中是唯一的价值增值要素。资本,土地,机器都是死物定量,只有劳动——劳动力的释放——是一个可变的量。正是这个可变量促成了生产率,交换率的改变,从而改变了价值总值。这个意义上,我是劳动价值增值论者,与劳动价值论完全不一样,还请仔细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