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lwolf 发表于 2012-6-12 09:47 
自利不等于损人
自利不等于损人这是当然的,可是,这个“人”是怎么理解的呢?是个人呢,还是社会人。损人的“损”是单纯的利益损害呢还是包括情感损害?即使是对“个人”的“单纯利益”损害,也分为现实危害和可能危害,我们应该全都避免呢还是只避免一个,或者两者都放任?
这就是问题,如果这些不分清楚,就会产生“自利”和“损人”的等同。
举例说明
有些人从事生产活动没有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他们不需要交税和接受质量与安全标准的规范,所以他们可以生产出价格更低的产品,同时质量也无法保障,他们的“自利”实际上是对那些照章经营的生产者的损害。不仅仅是针对某个人,而是社会中大量的相同的生产者的共同损害。
某些经济学家鼓吹的医生收红包是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式,不知阁下是何感想。反正我是认为这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潜在危害。
论坛里曾经讨论过妓女是否应该合法化,不管谁是有力的推手,问题是,有人在道德上拒绝这种事情,更要命的是,合法化的话,某些道德上极端的人家附近如果有妓女的话,对于他们的情感是一种折磨。又不是随都能有足够的钱随随便便在别处再买一套房子。
我们的经济学家们根本不做区分,他们的全身只有“自由"和“市场”的标签,让一般的民众怎么相信“自利”不同于“损人”呢?尤其是在春运的时候,经济学家竟然说应该提高火车票价,让部分农民工不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