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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 1
2012-06-07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水 利 部
文件

环发[2012]58号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湖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海洋局,国务院三峡办、南水北调办: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2〕3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附件:1.国务院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国函〔2012〕32号)
     2.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水 利 部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重点流域 规划 通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湖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管理委员会)、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厅(委、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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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4 17:54:53
非常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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