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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1

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1—2020年)的批复
国函〔201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上报〈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修改稿的请示》(环发〔2011〕1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原则,加大对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力度,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措施,依法推进综合防治,切实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逐步建成以防为主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
  四、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要加强规划衔接和项目协调,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落实企业责任,综合推进规划实施。对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中央财政将在现有投资渠道中予以支持。
  五、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统筹规划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发布相关环境信息。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提出《规划》后续实施方案。
  《规划》是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和部门要统一认识,密切协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地下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国务院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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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0 14:54:19
环保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昨天(28日),环境保护部、国土部、水利部联合发布了《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规划提出,我国将投资346.6亿元防治地下水污染。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尽快划定公布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缓解地下水超采问题。
  2015年底前完成评估
  环保部污控司司长赵华林介绍说,总体上看,我国地下水水源水质达标状况堪忧,地下水型水源水质达标水平较低。
  昨天发布的《规划》首次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总体部署,是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第一部纲领性文件。赵华林表示,根据《规划》的要求,我国将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到2015年底前,完成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基本掌握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
  40多城市现地面沉降
  《规划》要求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隔断地下水污染途径。工业危险废物堆放场、垃圾填埋场和重点石油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实施综合防治,降低污染负荷,防范环境风险。
  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于琪洋昨天说,目前,我国6万个城市中有4万个以地下水作为主要饮用水源。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域达300多个,面积19万平方公里。地下水的超采会引发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问题。目前,全国出现地面沉降的面积达6万多平方公里,有40多个城市出现地面沉降。
  他透露,水利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并将尽快公布,减少地下水的超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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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0 14:59:28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发布——我国地下水水源水质达标状况堪忧
科技日报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李禾)“总体上看,我国地下水水源水质达标状况堪忧,天然背景值偏高、农田径流和农村生活污染等原因导致地下水型水源水质达标率较低。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全国地下水资源符合一到三类水质标准的占63%,符合四到五类水质标准的占37%。”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新闻发布会上,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说。
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规定,一类和二类地下水适用于各种用途;三类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四类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五类不宜饮用。
赵华林说,地下水是我国重要的供水水源,直接关乎群众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但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位持续下降。一些地区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污液及化肥农药等渗漏渗透,造成地下水环境质量恶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于琪洋说,我国北方超过三分之一的城市以地下水为主要饮用水源;海河流域80%的城市,依赖地下水为饮用水源。我国地下水超采严重,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年超采量为200多亿立方米。超采导致了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严重问题。
“据调查和检测,在全国浅层地下水中,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物的检出率较高,不过超标率较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司长陶庆法举例说,在珠三角地区,地下水中铅、砷检出率分别达45.7%、39.1%,但超标率小于3%。
“这说明我国地下水已多多少少被污染了。”陶庆法指出。
据《规划》要求,到2015年底前完成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垃圾填埋、矿山开采、石油化工行业生产(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
赵华林说,地下水污染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隐蔽性,一旦受到污染,其治理与修复成本极其昂贵,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破坏往往难以逆转。此外,地下水修复技术极其复杂,我国应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适用治理技术及管理经验,科学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指南,逐步建立先进实用技术目录,培育相关产业等。
“地下水处理的相关产业将成为环保产业一个新的增长点。”他表示。
据悉,国家目前总投资346.6亿元人民币,安排了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示范、典型场地地下水污染预防示范、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6类项目。目前迫切需要开展的优选项目需投资88.8亿元,重点项目需投资257.8亿元。
据悉,《规划》由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和水利部等,历时6年编制完成,已获国务院批准。这是我国首次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总体部署,是地下水污染防治第一部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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