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常见疑难点解答
(一)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 进出口 经营权
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
(1) 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
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 报关单 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7)银
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 培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办法 》(国税发〔1994〕031 号)第 12 条 规定 :
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 出口退税 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
培训 考试 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 出口退
税 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 通知 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
《办税员证》。凡未及时 通知 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
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二、货物已报关出口,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
应提供哪些资料? 1、 出口货物 报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