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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计量经济学与统计论坛 五区 计量经济学与统计软件 EViews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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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3
和大家探讨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流量与其他变量的计量分析,其他变量均能以1983年为基期的国内生产总值缩减指数进行序列调整,因而得到其他变量的实际值,就是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流量难以找到合适的方法进行序列调整,若像其他指标一样采取国内生产总值指数进行序列调整,合同利用外资则呈现直线上升,而掩盖其实际的曲线上升趋势。请教大家,该问题如何处理较为合理,本人认为将该指标按汇率转变为人民币即可,不需要按价格指数进行调整,不知可否?非常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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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5 1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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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5 19:35:47
ermutuxia 发表于 2012-12-15 15:22
谢谢,外商投资应使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进行平减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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