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审读的一篇稿件,作者认为: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经济学家,没有考虑到所拥有资源的产权对后代人造成的外部性,比如可耗竭资源的不可再生性问题对后代人会造成负外部性,而只考虑到了当代人的问题。因此,本质上科斯定理只是将外部性内部化了,但是没有真正地消除外部性。
各位以为作者对科斯定理的批评如何?如果要在一个动态的视角下考虑产权配置问题是否无解?如果科斯的逻辑没有根本缺陷,又该如何拓展到更广阔的空间分析资源可耗竭下的产权配置?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13 14:45:03编辑过]
作者的意思是,科斯定理只是将资源在当代人使用时的外部性在交易者之间消除了,但是并不能消除由于资源的可耗竭性给下代人带来的负外部性,因此是“内部化”而不是彻底消除。
设若存在这样一瓶酒,它的价值在1到t之间是递增的,t之后是递减的。有人认为,科斯定理只是解决了酒在1期当代人之间交易或转移的问题,但社会最优的交易应该发生在第t时期,所以科斯定理没有考虑到迭代问题。
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供大家思考或批评。因为,一般新古典假设人是寿命无穷的,所使用的资源不存在可耗竭性,所以作者的这个问题就有点“唐突”了。
这里补充一个条件,酒在t期价值最大是对社会而言,酒在1期的社会贴现价值小于个人贴现价值。
不知道这个例子是否合适,作者大概的意思是这样。
我是这样想的,很不成熟,仅供nie斑竹参考。我觉得到目前为止,一般均衡框架还是在某一时点上讨论的,“效率”也是一个时点上的效率。至于一项资产的时间价值,取决于个体的“自然利率“,这是一个主观判断,“迭代“的最优,可能不存在,因为个体不同了。
当然,在帕雷托效率中,是没有“子孙后代”的位置的,因为他们在现时不拥有任何产权。至于这是不是叫“外部性“,我感到困惑。我觉得这不是科斯的问题,而是现行理论框架的问题。
如果非要在现行理论框架内对这个问题做出一点处理,我想效用函数在家庭内部(包括对子孙后代)的利他主义倾向或许是一个好主意。
考虑了半天,发现这个案例不是很好,我又提炼了一下,请看这个案例:假设一个社会有两个人,两瓶酒。两人之间交易或转移这两瓶酒,任何一个人喝一瓶酒的效用是1u,喝两瓶的效用是1.5u。当代人既可以选择喝一瓶,也可以选择喝两瓶。但是如果留一瓶到下一代人,它产生的效用是1u,这样总效用(无贴现时)是2u。又假设当代人效用的贴现因子小于社会效用的贴现因子,即1.5u*@<2u。那么,请问当代人是否给下代人造成了负外部性?如是,该如何消除?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4-9-13 16:35:10的发言: 考虑了半天,发现这个案例不是很好,我又提炼了一下,请看这个案例:假设一个社会有两个人,两瓶酒。两人之间交易或转移这两瓶酒,任何一个人喝一瓶酒的效用是1u,喝两瓶的效用是1.5u。当代人既可以选择喝一瓶,也可以选择喝两瓶。但是如果留一瓶到下一代人,它产生的效用是1u,这样总效用(无贴现时)是2u。又假设当代人效用的贴现因子小于社会效用的贴现因子,即1.5u*@<2u。那么,请问当代人是否给下代人造成了负外部性?如是,该如何消除?
问题可能在于当代人的1。5u,如何与下代人的2u进行比较?
我刚才还在和同屋讨论这个问题,初步感觉和你的一样。但是,在现行框架下,当代人的理性做法肯定是全部消费2瓶酒,而当代人的效用是小于两代人的效用总和的。这可以认为是“代际之间的外部性”吧。
我觉得这个问题可能无解,因为当代人无法和下代人进行谈判,所以,“科斯定理”根本用不上!也许考虑利他主义是一种解法。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4-9-13 16:48:01的发言: 我同屋说,由于存在不对等的、甚至是不存在的谈判性,又或者说代际之间无法对话和比较,因此这个问题属于“公平”问题,经济学是无法解决的。搞了半天,发现经济学家对于“可持续发展”可能束手无策了,呵呵
这个问题很有进一步思考的必要,我好好想想,呵呵。
比较的应该是当代的1.5u和两代总现值(1+@)u吧?也就是比第二瓶酒是马上消费(0.5u)还是储存到下一期(@u)。问题成其为问题,原因无非在于这里的一期是一代,而不是同一个人。所以就是当代人和下一代人怎么交易的问题吧。
——我是不是只是把问题复述了一遍?嗯,进一步思考。
如果不考虑个人贴现和社会贴现,按基数效用,两期总效用最大好像和一期的总效用最大本质上是一样的啊
如果考虑个人贴现和社会贴现,1.二者相等,把未来的效用贴成现值不还是求最大化效用嘛;2二者不等,因为是基数,也还是求最大化效用,这本质上与求当期效用最大有什么区别呢,没有区别,又哪来的当代对第二代的外部性呢
可耗竭资源研究的前途是不是可以定论为“没有前途”啊
面临着和罗马俱乐部一样的命运啊,结论荒谬,
如此,研究可耗竭资源如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做出一点有意义的工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