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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25-5-24 18:06:54
restalker 发表于 2025-5-24 17:23
人民企业家既是人民资本家,又不是人民资本家。

人民资本家既是人民企业家,又不是人民企业家。
你的这个说法,与真理的定义是故意【背道而驰】吧?
因为资本家所赚的金币,每一个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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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4 18:17:14
qf20089 发表于 2025-5-24 16:28
【设若公有资本是“资本”,社会主义直接占有者(社会主义剩余的创造者——国家和集体)即失去和劳动者群 ...
人家文章的题目就是““公有资本”为什么不是资本”。<br>
人家还专门用“白马非马”的典故,来说明为什么“公有资本非资本”,只怕是你自己没看懂人家的文章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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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4 19:02:42
正话反说,反话正说。

虚虚实实,真真假假。

马马虎虎,虎虎马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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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4 19:29:55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5-5-24 17:59
“公有”个屁,真正的公有就应该体现公众自发的合作理性(合理性)、普遍意愿或公意,而非#集团一意孤行 ...
如果真正由具有广泛合理性的公意主导资本或权力,谁来当家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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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4 20:11:08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5-5-24 17:59
“公有”个屁,真正的公有就应该体现公众自发的合作理性(合理性)、普遍意愿或公意,而非#集团一意孤行 ...
对呀!只有书呆子才口口声声讲公什么。只有没脑的人,才不懂非私企业实质上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实质上是利益群的东西,享受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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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4 20:38:57
qf20089 发表于 2025-5-24 18:06
你的这个说法,与真理的定义是故意【背道而驰】吧?
因为资本家所赚的金币,每一个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
杀猪工人所赚的银元,每一枚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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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5 08:17:08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5-5-24 18:17
人家文章的题目就是““公有资本”为什么不是资本”。
人家还专门用“白马非马”的典故,来说明为什么“公 ...
复制代码
错了,“公有”资本也是资本,但这并不正常资本,而是成为收割人们利益的工具。正像power作为资本,是最坏的情况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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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5 12:36:20
hhj 发表于 2025-5-25 08:17
错了,“公有”资本也是资本,但这并不正常资本,而是成为收割人们利益的工具。正像power作为资本,是最坏 ...
按照“坏人非人”的逻辑,可以推出“坏资本非资本”或“不正常资本非资本”的结论。<br>
也就是说,跟“人有好坏之分”一样,人格化的资本也有好坏的分别。<br>
而作为人的工具,工具化的资本并没有好坏之分,坏人利用工具欺负压迫没有工具的人,这是人坏了,而非工具坏,不能让资本这些工具成为坏人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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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5 12:48:54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5-5-24 11:30
第二条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 ...
    第一条 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有那位能介绍下,宪法中哪一条哪一款有“民营经济”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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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5 13:49:06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5-5-25 12:48
    第一条 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 ...
在宪法中,没有【民营经济】一说,只有【非公有经济】这个提法;
可参见宪法的十一条:

【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所以,这个【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的依据,就是宪法的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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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5 14:45:06
现在出现了 18 万一个月 的保姆。

比大学教授一年的工资还高。

是东家剥削了保姆?还是保姆剥削了东家?

马克思主义者能回答这种实际问题吗?答案是:东家既是剥削了保姆,但也没有剥削保姆。

或者是:保姆剥削了东家,但也没有剥削东家。

于是,皆大欢喜,普天同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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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5 15:26:15
中国人到底是变得更智慧了,还是更愚蠢了?

答案是:把假话当真话说,是更成熟,更智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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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5 15:27:48
离智慧越近,离良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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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5 16:20:56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5-5-25 12:36
按照“坏人非人”的逻辑,可以推出“坏资本非资本”或“不正常资本非资本”的结论。
也就是说,跟“人有好 ...
当然,在现有的形式逻辑体系内,即使你分辨出资本的好坏差别(种差),也不会改变资本的本质属性,<br>
也必须得承认坏资本也是资本,从而推翻了前面“坏资本非资本”的逻辑,产生了自相矛盾。<br>
所以,现有的形式逻辑体系,就是一个好坏美丑不分的逻辑体系,应该通过辩证逻辑正反博弈形成合理性的方式,来确定好坏美丑,俺认为这就是道义,相比于资本的经济价值,道义是第一位的,资本赚钱也应该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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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5 16:27:14
restalker 发表于 2025-5-25 15:26
中国人到底是变得更智慧了,还是更愚蠢了?

答案是:把假话当真话说,是更成熟,更智慧的特征。
把假话当真话说,是更成熟,更智慧的特征。<br>
————<br>
谁规定的敏感词?谁逼着大家说假话?你就明白问题的根源在哪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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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5 20:57:26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5-5-25 12:48
    第一条 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 ...
       来看看宪法第十一条:       法条原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法条解读 :本条 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如个体、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法律地位,明确其是“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对多元经济形式的认可。

平等保护:国家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受法律保护。

政策导向: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通过依法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平衡市场活力与秩序。



         如果促进法是依据宪法第十一条指定的,为什么不依据该法条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规范表述?明确地叫它”非公有制经济促进法“?为什么要节外生枝地将宪法所表述的非公有制经济换成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含混不清的“民营经济”?
      既然能依据宪法第十一条所表述的非公有制经济出台个“民营经济促进法”,那么,是否更该依据宪法第六条,给为主体公有制经济出台个“非民营经济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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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6 08:17:31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5-5-25 16:27
把假话当真话说,是更成熟,更智慧的特征。
————
谁规定的敏感词?谁逼着大家说假话?你就明白问题的 ...
韦 辰:公有资本为什么不是“理论范畴” (qq.com)

韦辰|读《再评所谓的“公有资本论”》- (31p.net)
https://www.31p.net/newszx/812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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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6 09:45:59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5-5-25 20:57
来看看宪法第十一条:   法条原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 ...
口上讲等于实际吗?未必。如果你真的“保护私”,干吗产生成规模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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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6 11:13:10
个人虚拟价值与实现社会价值,私有和公有永恒共存!

你写成一篇文章,个人认为很有价值,你发现一个新的理论观点,你认很有价值,你发明一件新工具或新产品,你认为这种产品对社会有巨大的价值,在个人的创造和发现中,首先是个人自我去承认和理解自已产品的价值,这是私有制绝对永远存在的根基,这种产品的真实价值在个人理解时期是虚拟的值。个人虚拟价值通过进行社会交换,得到社会承认而产生社会价值,产品成为社会共同所有,人类社会共同使用共同保管,使产品的价值得以全部实现,这是公有制绝对永远存在的基础。
在个人虚拟价值向实现价值过程中,是私有向公有发展的过程。
在个人虚拟价值向实现价值过程中,它需要交换和货币的计量。
在个人虚拟价值向实现价值过程中,它需要时间和人来保存保管,运用,衡量,甚至衡量这种虚拟价值对社会的的在时间轴上全部价值,全部力量。
人类社会由此需要分工,产生虚拟价值的个人也许难有能力和时间去将虚拟价值实现,那些懂得实现价值的人也许没有时间和头脑去思考去发现和发明。
人类社会由此需要合作,使个人虚拟价值能有效实现社会价值,让人类社会共同获得利益。
人类社会必须共同承担起对个人虚拟价值的实现,通过共同保存,保管,运用,让运用的每个人有机会去产生更多的个人虚拟价值。

亚当斯密理解着分工。
人类社会得理解合作!
至今为止,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是分工和合作的一部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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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6 14:41:57
restalker 发表于 2025-5-25 15:26
中国人到底是变得更智慧了,还是更愚蠢了?

答案是:把假话当真话说,是更成熟,更智慧的特征。
从整天咒骂他的最大客户就知道,不仅很愚蠢,而且神经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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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6 15:32:27
restalker 发表于 2025-5-25 15:27
离智慧越近,离良知越远。
你说到这些,就是主流媒体常常挂在嘴上的【两面人】的真实写照。
哦,怪不得,这里有这么多两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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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09:14:35
qf20089 发表于 2025-5-26 15:32
你说到这些,就是主流媒体常常挂在嘴上的【两面人】的真实写照。
哦,怪不得,这里有这么多两面人![tit ...
https://m.wyzxwk.com/content.php?classid=28&id=508344
为什么说“公有资本”的说法是荒谬的-乌有之乡 (wyzxwk.com)

“司马懿”的文章,混淆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分,充满片面、机械,表面化、片面化、肤浅化,观点非常勉强,逻辑非常生硬,应该是新自由主义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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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09:27:53
xuguw 发表于 2025-5-27 09:14
https://m.wyzxwk.com/content.php?classid=28&id=508344
为什么说“公有资本”的说法是荒谬的-乌有之乡 ...
它们懂什么叫社会主义吗?可以肯定它们根本不知。却一个劲地炒作“社会主义”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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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12:07:22
qf20089 发表于 2025-5-27 11:16
【国资”在很多情况下,是无法“盈利”的!国资注定是要“赔本”“亏损”的。】
不过,批驳这篇文章的作 ...
复制代码
真是无知!就算借口什么“生”,也不能不惜代价,否则你花1000万亿去做条桥,然后再收取人们的很多钱,怎么是什么“生”?
就算老百姓自己花钱做事,也讲成本付出与收益的大小呀。所以你根本就没什么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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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13:47:30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5-5-25 20:57
来看看宪法第十一条:       法条原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 ...
         宪法明明是“……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怎么到这里的第三条就变成了“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啥就不老老实实地依据宪法规定表述为 非公有制经济?。这究竟是偷换宪法规定的概念?属不属于违宪行为?究竟是是有心还是无意?是该改这样的表述还是该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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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18:02:10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5-5-27 13:47
宪法明明是“……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怎么到这里的第三条就变 ...
从学术上说所谓“非公有制经济”是根本不对的,只有“私人经济”的称号才符合学理。而所谓非公有制经济,那是既不愿提及私人经济又不得不提及它的变异说法。就象不能讲资本只能讲资产一样。对于某种心态只能得出扭曲的讲法。
况且,如果没有广大私人经济做为广大的买单者,什么非私人经济都是活不成的,就像没有大片草场,那些牛马是活不下去的一样。因此,如果没有广大私人经济做为主体,根本就无法维持下去,股票是要私人们去买吧?房子是需要私人们去买吧?土地是要私人们去买吧?各种商品是需要私人们去买吧。所以,如果没有这些买者,他们根本就不能活着。现实已经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了。背书者们就不要自欺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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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18:44:17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5-5-27 13:47
宪法明明是“……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怎么到这里的第三条就变 ...
看到成钢先生的这个帖子,第一感觉就是闻到了一股火药味!
其实,作为人大的立法部门做出这个【促进法】,其目的就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至于这个【法】的称谓,本来就是为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而颁发,如果不使用【民营经济】这个称谓,难道还要使用【非公有经济】,这个促进法应该改成【非公有经济促进法】,这样妥当吗?这样就是【名不正言不顺】了!
作为立法机构,用什么称谓、以什么形式、在什么时候出台,人家都是全面考虑的,而不是咱小百姓赶集,想去就去、想不去就不去这么随意的;
成钢先生作为一个经济学界的学者,发这样的帖子的确是失学者的风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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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18:49:42
hhj 发表于 2025-5-27 12:07
真是无知!就算借口什么“生”,也不能不惜代价,否则你花1000万亿去做条桥,然后再收取人们的很多钱,怎 ...
【举国之力】,难道先生不知道?
在咱家的国度,民生问题就是ZF最大的问题,如何解决好民生问题,从建国以来都是高层桌面上的问题!
这次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会推动老百姓自己参与办事的程度,至于推动到什么程度,这就有待于以后的松绑程度咯;
你我在这里干着急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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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19:17:44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5-5-27 13:47
宪法明明是“……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怎么到这里的第三条就变 ...
非公,那就包括了外资和民资,这样的条规明显不够严谨,将来可能要修改。无论民资国资都是一国资本,本国市场内就应该大家一视同仁,谁也没有特殊待遇,这才是市场经济。本国资本与外国资本之间才会有所区别,毕竟我国资本在他国什么待遇,那么他国资本才能够在我国得到对等待遇(也或者两国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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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8 07:49:22
qf20089 发表于 2025-5-27 18:49
【举国之力】,难道先生不知道?
在咱家的国度,民生问题就是ZF最大的问题,如何解决好民生问题,从建国 ...
可笑,那是买单者没了,买单经济的不繁荣了。至于什么“生”那是你与他们关心的吗?真是可笑!
你看,现在的最大问题是:没人买股票,没人买房子,没人买商品,的话,他们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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