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和处置股权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和会计处理探析
一、一揽子交易的应用情形及相关会计处理
目前,企业会计准则仅对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
构成一揽子交易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对于多次交易分步
实现企业合并构成一揽子交易的情形则在相关准则的应用指南中作出了原则规定,
而对其他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多次购买或多次处置股权交易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或提
供指南,造成实务中理解不一,会计处理结果各不相同。
笔者认为,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的企业多次交易分步购买或处置股权投资,也可
能涉及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及会计处理问题。现就相关情形总结如下:
1.多次交易分步购买股权投资构成一揽子交易的情形
(1)0→5%→20%:企业购买股权但未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交易和企业进一步
购买股权并形成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购买股权直至形成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如果各项交
易属于一揽子交易,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交易进行会计
处理。在未形成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之前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应当列示为一项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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