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备案
事项属性:即办事项
一、业务概述
为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试点范
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和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
实施核定扣除备案办法。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申报缴纳税款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
关申请办理备案。
二、政策依据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
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 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
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35 号)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
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 号)
(四)《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
除有关问题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2 年第 2 号)
(五)《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产品试行核定扣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2 年第 3 号)
三、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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