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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9


        6月25日晚,看新闻时在一些门户网站财经版突然爆出河南楼市新政的特大新闻。据相关新闻报道,该《意见》由六部委联合发布,对于购房者而言,其主要精神有四:其一,首套房认房不认贷;其二:首付房款比例从不低于30%下调到不低于20%,首套房利率给予基准利率下浮30%内的优惠;其三,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幅度原则上不低于原贷款额度的15%;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首套自住房,首付房款比例下调至不低于20%。消息一出,舆情沸沸,更有专家解读,河南楼市新政或改变购房者对房价的预期,引起其他地方跟风微调。

        河南是中国的一个大省,2011年,河南总人口已经过亿,其GDP在2011年已经雄踞全国第五。自楼市调控以来,2011年地方对楼市松绑的冲动不时浮出水面,叫停的也有不少,但其微调范围除四大直辖市之外皆集中在地级市,像河南这样以省为单位尚属首次,并且其调整措施多腿走路,多条并进。身为河南信阳人,鄙人不禁感叹:泱泱华夏,威哉河南!

        看过一些人的解读后,我在网上搜寻文件的全文,却未能找到,原文只是由《大河报》,河南省一些政府网站转载,相关媒体进行传播和解读的。现对该报道的解读进行一些分析。

        首先:首套房“认房不认贷”。这是针对之前首套房“认房又认贷”进行的调整。自从国家从严调控房地产以来,认房又认贷是一个普遍标准,如果此前有过贷款买房记录,无论现在名下是否有房产,都视为二套房或多套房。而“认房不认贷”标准,不管是否带过款,在名下有房产的情况下才会将新购房认定为二套房或者多套房。这是针对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尤其是卖小房换大房的购房者。市场上究竟有多少改善性住房需求者会采取“卖房换房”的策略来改善需求,这才是这条政策能够影响的人,毕竟在前几年房价普遍大涨背景下,小房并不能换回同区位的大房,购房者还需补贴不少钱。在那些“学区房”“地铁房”等概念的炒作下其价格上涨的更快。

        其次,首套房首付两成、最高达七折利率优惠的政策。此时不得不提前些日子“央行紧急通知”的乌龙事件。该紧急通知下发正值“温家宝湖北调研强调将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之后。在“5.23维稳新政”之后发改委大量批准“铁公基”,试图以政府投资来拉动经济,然而发改委却在随后否认这些批文和稳增长刺激经济有关。银发(2012)142号特急通知下发后又引起新一轮的骚动,随后央行开始喊冤:“监管层从未叫停七折利率优惠,个别媒体有意曲解央行政策意图,炒作市场”。房贷利率优惠幅度确实由各银行自行掌握,在08年刺激经济时部分购房者申请到了七折优惠利率,以至于现在其贷款利率比定期存款利率还低,我身边有一些人乐滋滋的享受着该优惠带来的好处。首套房首付两层确实没有取消,只是一些银行在调控房地产的大背景下没有执行。前些日子看过几个楼盘,基本上每个盘90平米以下的首套房都可以从银行中申请到两成首付。2010年4月17日《国十条》要求90平米以上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导致首套房首付都上调到30%的条件由此全面放松。

        第三,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关注地方楼市微调动作,不难发现该动作利用最广,从东到西,从一线城市到三四线城市均有涉及。涉及提高公积金额度的微调都在中央政府的默认下默默的实施着。因公积金贷款利率不足商贷基准利率的七折,采用公积金贷款可大幅度减少贷款利息支出,因此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调能减少购房者的负担。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河南楼市新政”似乎并未触及中央“限购”政策底线,只有“认房不认贷”标准对改善性住房需求进行微调。前段时间佛山、芜湖和上海等地“楼市新政几日游”现象的出现似乎触及了国家的限购底线。因此,众多人士分析“河南楼市新政”被叫停的可能性比较小。然而细看《大河报》报道,河南楼市新政不仅仅是其他城市楼市新政的简单重复和叠加。在“政策解读”中不难发现,四条解读中有两条是正对房地产商的,其中新政一中说明:自有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竞买土地保证金比例按照国家规定下线20%执行;房地产企业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09年5月25日,中央为了刺激经济,国发[2009]27号文件“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将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定由35%下调到20%,大幅度增加了房地产开发商的杠杆率。国土资源部的[2010]34号文件“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竞买土地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第四条说明:“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加大房地产信贷的有效投放力度。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延长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还款期限。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延长三个月”。新政一看似对国发[2009]27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的[2010]34号文件的重复,实则鼓励开发商以更少的自有资金卖地,地方政府便更容易卖地获取收入;新政四则是为开发商输血送炭,鼓励他们在经济寒冬中咬紧牙关,等待房地产的又一春。

        楼市从去年“限购”以来的寒冬到今年所谓的“红三月”“红四月”“金五银六”。虽然有分析认为房地产商“以价换量、回收资金”取得的成效,但是个人感觉除了去年年底一段时间的打折促销外,三四五月房价又在缓慢回升,以致出现了恐慌性购房的场面。自“5.23维稳新政”后楼市慌乱情形尤其明显,多空之间流言霏霏,政府所谓的屡屡辟谣在早已透支的公信力面前显得苍白而慌乱。08年的“四万亿”尚在撩动众人脆弱的神经,所谓的“两万亿”又把无产者置于火炭之上。

        因此,在河南经济总量和人口总量的前提下,“5.23维稳新政”急需实施的大背景下,房价走势“趋多”的情况下,虽然“河南楼市新政”只有第四条是新的,其他的看似仅仅强调了中央早已颁发的几个文件,以及重复其他城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措施,却不难看出其改变购房者心理预期的强大能量,其目的是准备重现08年以来所谓的“经济盛世”,而一条完整的地方政府团结房地产商的利益链逐渐浮现出来。

        首先,地方政府要求银行延期房产商的应还贷款,同时银行加大对房地产商的输血。其次,地方政府制定政策,营造兴兴向荣的舆论氛围,改变潜在购房者的心理预期,促使他们入市托价,实践某人所说提“信心黄金论”。所谓的“三个月”便是以时间换价格,考虑到房地产商即将到期的贷款,三月之后就是九月下旬,十一前夕,十八大召开前的半个月。再次,地方政府卖地给开发商,开发商以最低自有资金拿地,地方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然后卖房、卖地以致无穷。而其所谓“保障房试点”“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等均为装点门面。

        “河南楼市新政”因并未触及限购这条底线,欲在试探中准备侥幸过关。故有人分析到该新政不太可能被叫停,如果通过会对其他省市起相当大的示范效应。对于河南的楼市,不得不提“郑东新区”,有段时间关于郑东新区是否为“鬼城”的争论非常火爆,当地媒体尤其是官方的否认和其他一些机构和个人的调查之间火药四射。

        有人分析说明“河南楼市新政不代表国家调控政策转向”。从大河报的文字来看,“河南楼市新政”和“国十条”无明显冲突之处。然而二者的目的却迥异。河南省政府作为中国省级地方政府的一部分,如果他指定的政策和国家政策精神差异,甚至背道而驰,但是却能够顺利实施,难道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从此没落不成?因此在接下来几天,如果该政策实施顺利,其对房价的影响应是颠覆性的,对其他地方政府的示范效应也是轰动性的。而现在越来越让人担忧的“崩溃论”也会占据更大的市场。

        6月27号早上打开新闻,“河南楼市新政”难产的新闻出现了。细看新政取消的原因,却不禁长叹一口气,貌似大河报的一场乌龙事件将所有人的责任都推卸掉了。大河报在河南省的地位相当高。现在分析起来,很有可能是由河南省相关政府人员自编自导的一场测试国人和中央政府对“河南楼市新政”容忍度的一场闹剧。网上关于“河南楼市新政”的所有来源均指向大河报,有部分媒体记者说在河南省住建厅政府网站上看到过该文件,但是我当时看到新政消息时未找到原文。

        这场由大河报刊载,河南省政府网站转载,各媒体参与的“河南楼市新政”夭折了。但是“由于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地方政府、甚至包括中央政府从未放弃过从卖土地卖房中获取财政收入的冲动。有两个数据,不知道是应该自豪还是自卑:2011年全球新增M2(广义货币)中,仅中国就占了52%,2011年12月余额已达到85.16万亿元,折合美元约13.5亿,而美国为9.675亿美元,中国的M2是美国的1.4倍;另一数据:在2010年,北京市总地价已经超过美国同年GDP的1.36倍,而北京加上海的总地价,已经超过除中国外GDP排名前五的国家GDP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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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9 10:20:39
河南楼市新政,不是已经叫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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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9 16:17:09
wnh728 发表于 2012-6-29 10:20
河南楼市新政,不是已经叫停了!!
是叫停了,文中都说了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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