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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3
【再论“不议僧过”】
  
  首先,要明确的是佛教是宗教,个人把佛教当成一种学术,是另一回事。
  宗教是有组织的群体。个人的学术研究是自由式的业余爱好。
  明白了宗教与个体的区别,再讨论议僧过的问题——
  
  我们举个比喻:学校的老师有过错,学生是不能在学校帖大字报的,那成了文-革-造-反-派了。学生可以向校方反映,由校方进行判断与处理,校方的判断,你作为学生,如何不满意,可以选择退学或转校。但如果仍在校内议论是非,恐怕不是什么正当的表现。
  僧团如同学校,汉地的人总拿着众生平等的口号,也把世间的一切表现性的行为,也划为平等方式,这等于认为教师与学生在本质上都是人,所以不需要重师尊校,要求平等对话,让教师坐在讲台下,你非要上台讲课一样。
  
  不议僧过的主要分歧来源,是汉地与印度传统上对宗教沙门团体的理解不同,印度的传统是宗教就是一个组织化的群体,汉地的传统观念是宗教是个学术团体,在这个团体中,是讨论的关系,不是学生与教师的关系。讨论是平等的,你有错误,我可以直接当面指出,甚至可以激烈评击对方,但在教学团体中,学习者,对教育者的态度,并非这种平等关系的表现。
  
  再有一个问题的来源是个体与群体的问题,僧是指僧团,我们常常把具体某个僧人与僧团合二为一的考虑。僧人在僧团中,你指称此僧人时,必然涉及到对僧团的指称,佛教徒与业余爱好者的不同是——佛教徒必须维护僧团的尊严与地位,而业余爱好者与僧团没有任何授业关系,僧团散伙了,他一样可以自己拿本文献去研究和学习。所以,佛教徒在面对某僧人有过失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维护僧团的整体,然后再考虑其他;而业余人士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把这个坏家伙揪出来,至于僧团整体会受什么影响,与自己无关,或是揪出来以后,等效果出来再说。
  
  国家有法律,社会有道德,某僧人犯法,自然由国家法律处理,如果有背离道德的行为,自然有社会舆论屏弃;佛教徒个人对某僧的行为不赞许,可以不参与此僧的活动与内容。
  
  当然,如果你只是个拿佛教知识当成雅兴消闲的佛法爱好者,可以不受佛弟子社团的约束,自由发表言论。但当佛教徒表明自己的态度时,没有必要说佛教徒如何如何,否则,很有点现在美国人强行推行自己观念的行为之嫌。不议僧过,本就是针对在家众的提法,你作为非在家众(非正式皈依的居士),自然可以不受此约束,但也没有必要非要求专业学习者,都和一样转成业余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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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3 13:35:15
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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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 20:15:16
现实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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