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地方政府制度
第一节地方政府含义与特点之比较
地方政府的含义
:第一,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分支机构。
第二,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对称。
二、地方政府的基本特点
首先,我们来看看西方国家的地方自治。所谓地方自治是指在一定行政领土单位内,由当地居民选出自治机关依据宪法或其他法律的规定对地方性事务进行管理,中央或上级政府一般不直接进行干预,只处于监督地位。
在自治权力的大小方面:英美法系倾向于地方分权,地方政府具有比较广范的
自由裁量权。
第二,在自治权力的授予方面:英美法系地方自治权的授予一般采用列举授权的方式。
第三,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方面: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用以立法监督为主、行政监督为辅的方式。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主要由立法机关来行使,这种监督比较软弱。
第四,在地方政府的职能方面:英美法系的地方政府职能在纵向配置上几乎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第五,地方行政首长的角色方面:英美法系的地方政府首长由当地选举产生,不具有中央官吏的身份,中央政府不能随意撤换他们
另外,从国家结构来看,联邦制国家和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也分别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在地方与中央权限的划分上:联邦制国家多以宪法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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