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公司付款审批制度
规范规范目的
:为规范公司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明确付款审批人职责和权限,特制订本规范
适用范围:集团内公司及全体人员
基本要求
一、资金计划是管理资金的基本方法,也是付款的基本前提;部门负责人是资金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设置资金计划员(兼职)负责本部门的资金计划工作;财务
结算中心
设资金计划岗,负责公司资金计划;
2万元以上的付款须报资金计划,原则上无计划不付款。
二、经济合同
一方面是企业经济行为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只有合法的经济合同,企业间的交易才得到法律保护,公司资
金付出的风险才能得到控制。因此,已签订的经济合同是财务中心
付款的必要条件。公司禁止无合同付款。合同的签暑按《
弘航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执行。
付款原则:优先保证重点项目、资金的原则
、轻重缓急
三、付款审批的基本程序
(参见OA申请、审批
流程):经办人经办部门
主管总经理财务审核人
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资金协调部
出纳(个别需要涉及薪资部分等内容,得经薪酬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请依据
OA申请单,所涉及相关审批人员
)附文:四、弘航集团内部资金
OA申请类型:
竹资源开发利用资金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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