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结算中心,是指在国际贸易结算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非本地居民的非本币业务结算,主要用来避免国际贸易结算时支付货币贬值给出口商的风险,或者避免国际结算时支付货币升值给进口商带来的风险。离岸结算中心,一般设在税率较低,转口贸易发达的国家、地区和避税岛等,我国的出口一般经香港、新加坡转口,因此我国离岸结算业务一般在这两国展开。例如,我国企业由于采用人民币计价,而人民币在国际上的流通受限,因此合同中一般用美元作为支付货币。而美元一直针对人民币贬值,即美元是软币,这对于中国的出口型企业是不利的,因为从合同成立到合同履行可能要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在合同履行期间,美元贬值,等结算时,出口企业会受损。为了避免受损,出口企业一般在常出口地国家设立离岸结算中心,将货物从这些离岸结算中心国家转口,一般由某税率低的国家转口货物(例如香港、新加坡),通过在该国设立离岸账户,与该国有离岸结算业务的银行达成协议从银行借入一笔与远期合同支付货币币种相同、金额相同、期限相同的款项,并将其在即期外汇市场兑换成本币。等收到货款时,再将合同中所涉及的非本币的出口收入偿还给该国离岸中心的银行。如对外方的应收账款为100万美金,还款期三个月,企业可在该离岸中心银行借入100万美金,再兑换成人民币,等到外商的100万美元到账后,再直接将美元偿还给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