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场对欧债危机担忧情绪持续加剧的影响,意大利银行业股票当地时间23日股市开盘后出现大幅下跌,意大利证券交易委员会暂停了银行股的交易,并再次启用裸卖空禁令,禁止裸卖空银行及保险股,禁令在本周内适用。
亚洲市场上,香港地区股市则因为台风过境,24日上午休市半天。
暂停交易、禁止卖空、休市……海外资本市场的这些动作表明,当遭受金融危机、台风等突发事件时,对资本市场的运行进行适当行政干预,是国际通行的,并不违背市场化宗旨。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正在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市场化并不拒绝完全的行政调控,在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行政调控甚至很有必要。
例如,2008年夏天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机构股价大幅下挫,鉴于市场上出现许多针对金融机构的卖空,美国证监会(SEC)于2008年7月15日发布紧急命令,禁止任何针对“两房”和其他19家金融机构的股票卖空。2008年9月19日,在雷曼兄弟倒闭四天后,SEC将限制范围扩大到几乎所有金融机构。SEC表示,当前环境下没有拘束的卖空活动可能导致金融机构股价出现突然下滑,而这一下跌与实际估值没有关系。在市场出现信心危机和恐慌性抛售时,金融机构将尤为脆弱。
根据SEC的定义,卖空是指“任何出售者不拥有的证券出售或任何由出售者通过借入证券并通过自己账户进行的证券出售”。实际上,SEC并不认为卖空违背规则,反而认为这项交易活动能够促进证券市场效率,提高市场流动性。但是在市场动荡期,卖空很容易成为投机者操纵市场、进行投机活动的手段,从而加剧市场动荡。因此,金融危机爆发后,SEC加强了对卖空的监管。
作为市场化资本市场的典范,美国监管部门并非完全无为,而是坚持市场无形之手和ZF有形之手共同作用。早在1934年,美国联邦证券交易法就首次将卖空纳入法律规范和监管机构监管范畴,授权SEC基于公共利益和保护投资者需要,有权对卖空采取必要的限制和监管。此外,在2008年9月SEC宣布临时设立禁止“裸卖空”的法令。2009年7月27日,SEC宣布将此法令永久化。
除了临时采取限制措施外,SEC还抓紧针对卖空交易制定新的监管规则。2010年2月24日,SEC采取了新的措施替换原有卖空限制措施。根据新措施,当一只股票股价一日跌幅超过10%时,将限制卖空。
海外国家的这些经验,对于年轻的中国资本市场很有借鉴意义。中国资本市场既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更要在市场非理性波动时,通过提示风险、暂停交易等方式。
实际上,2003年,我国资本市场也曾因非典延长休市时间。当时,在一些地区,有的证券、期货营业场所现场办理交易的投资者人数较多,人员比较密集。为此,投资者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出了希望适当延长证券、期货市场“五一”休市时间的建议。经证监会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决定,将原定2003年5月1日至5月5日的休市安排,延长至5月12日开市。
目前,我国股市持续低迷,投资者信心降至冰点,不少投资者建议救市。笔者认为,救市并非单纯托市,证监会在宣扬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宣传蓝筹股投资价值之余,不妨也以适当的调控措施,强化投资者信心。同时,强化预案,做好预警,各种突发事件导致异常波动达到触发点,就启动行政干预。
例如,目前不少投资者呼吁放缓新股发行节奏,并把股市下跌的原因归咎到快速扩容。事实上,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也采取了很多实际措施,如没有50亿元以上的IPO,IPO家数和融资额双降。对此,监管部门是否可以明示投资者,IPO节奏将考虑市场的承受力,以提振投资者信心。即使停发新股并不能对市场环境有实质性改善,但只要把监管部门的理念和做法告诉投资者,就会得到投资者的理解,有助于平稳市场情绪。
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即使发达国家也在强化ZF必要的行政干预。监管部门要有所不为,也要有所为,这或许是海外资本市场禁止卖空给A股的一点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