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8号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
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8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下面是
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8号,欢迎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8号 一、商业银行及其子
GS(以下统称为商业银行
)应当如何判断是
否控制其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发行的理财产品
(以下称为理财产品
)? 答: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的相关规定,判断是否控制其发行的
理财产品。如果商业银行控制该理财产品,应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
则》的规定将该理财产品纳入合并范围。
商业银行在判断是否控制其发行的理财产品时,应当综合考虑其
本身直接享有以及通过所有子
GS(包括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间接享有权
利而拥有的权力、可变回报及其联系。分析可变回报时,至少应当关注
以下方面:
可变回报通常包括商业银行因向理财产品提供管理服务等获得的
决策者薪酬和其他利益:前者包括各种形式的理财产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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