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因火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每年初应根据矿井全年接续情况制定防灭火工程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防灭火措施,当矿井接续改变或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调整防灭火工程计划。
第三十条 必须采用正规开采顺序,依次开采,避免在一个采区形成两个以上孤岛采面。不得在同一区段采空区的两侧同时回采。
第三十一条 优化采煤工作面接替顺序,避免尾随采煤工作面沿空掘进,以防掘进头与采面间漏风。不得已出现该情况时,掘进头与采面间距应不少于500m。
第三十二条 沿空掘进应留设不小于2m的煤柱,避免向邻近采空区漏风。
第三十三条 正常情况下,对沿空掘进巷道每周取一次气样,分析测定采空区有害气体情况。若出现异常,每班必须至少进行1次温度测定、一次钻孔气样分析。根据钻孔的温度和气体浓度,分别绘制出与时间的变化曲线。
第三十四条 沿空掘进揭露联络巷、溜煤眼、废弃巷道时,要及时采区措施,进行防灭火处理。
第三十五条 对于巷道冒预、煤柱破碎区域或巷道揭露的断层、
废弃巷道的首先进行背帮、用不然材料充填、喷浆和注胶处理,并根据现场条件设置测温、取气钻孔,孔底距表面距离必须大于2m,用水泥或聚氨酯密封。
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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