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农业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和农村工业、服务业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愈发凸显。为了对农村地区的财政资金和资源利用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保障财政稳健发展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村专项审计工作的开展显得尤为必要。
本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农村专项审计工作,明确审计的重点和范围,保障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提升审计监管的效率和质量。
针对农村地区的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等方面,重点开展以下审计工作:
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农村道路、桥梁、电力、通讯等设施;
农村教育、医疗、文化、运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农村扶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项目;
农村土地利用、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
农民合法权益、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问题。
本次审计工作采用书面审计报告和口头通报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审计对象、范围、内容和具体要求,对审计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具体的审计流程如下:
组建审计小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机构负责成立涉农审计小组,小组人员由各级审计机构精选,确保人员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
初步排查审计对象。结合各级国家计划、财政投入和相关补贴,以及各地反映的问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