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合同示范文本无追索权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
(适用于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合同编号:
特别条款
标准条款
定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合同的下列词汇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保理:指保理商受让应收账款,并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还款保证中全部或部分服务的经营活动。
无追索权保理
:指保理商在应收账款到期,无商业纠纷且无法从买方处收回时,不能向卖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公开保理
:指应收账款转让时,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通知买方的保理类型。
隐蔽保理
:指应收账款转让时,未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通知买方的保理类型。
直接回款保理
:指要求买方直接向保理商支付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间接回款保理
:指不要求买方直接向保理商支付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基础交易合同
:指卖方与
买方签订的据以产生应收账款的合同及其全部补充或修改文件。
应收账款
:指基于基础交易合同而形成的,卖方对
买方的以人民币形式表现与支付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
已受让应收账款
:指卖方向
保理商申请转让且
保理商已同意
受让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到期日
:指基础交易合同所规定的
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应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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