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 根本就是把完全不同范畴的东西全拉在一起. 那怎么说.
而且总是希望进行清算. 却不考虑到这样的清算,会带来什么后果.
而且按照你现在合法和不合法的财产方式清算, 甚至追到20年 30年前的东西, 你该怎么证明, 又是按现在法律,还是30年前, 20年前法律去推论.
至于相关的原罪清算,那根本就是惟恐天下不乱,要么就是红眼病. 用用你大脑思考一下. 这样的清算,能清算清楚吗. 当时根本就没有所谓合法和不合法分别, 因为没有私有财产的概念. 那所有私有财产都可以说不合法了。 之后这些私有财产所衍生出来的财产,又到底算合法还是不合法。
或者某人,80年代走私了, 但是后来就做合法生意. 那是不是把他全盘生意没收,假如要清算,又查不清楚钱从那里来,没收但是他现在的财产,就算物权法通过前都已经是合法的.
而且真的像你这样搞, 中国现在所有经济都要停顿. 不过像你这样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应该最愿意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