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超详细实务认定标准
GS法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
GS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
GS债权人利
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
GS与股东各
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
GS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
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下面是关于
GS法人格否认的
相关法律依据,赶紧来学习吧
! 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GS法》(2013
修正) 第二十条
GS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GS章程,依法行
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
GS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
GS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
GS债权人的利益。
GS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
GS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GS股东滥用
GS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
重损害GS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GS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47
号上市GS章程指引》(2014
年第二次修订
) 第一百九十二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普通股
(含表决权恢复的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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