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执行管理制度
一、操作票和工作票的管理
1-1、“两票”是保证安全有序生产
的重要组织措施,各发供电生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
“两票”的管理工作。
1-2、“两票”均应事先
编号,未经编号的
“两票”不准使用。分发和领用
“两票”时均应登记。
1-3、“两票”的填写及有关人员的签名均应用黑色或蓝色笔,不准使用红色和铅笔。填写要清晰,对于拉、合、停、送、投、退等关键字和开关、
刀闸、设备编号不得涂改,如涂改原票作废。其它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1-4、如一页操作票不能满足填写一个任务的操作项目时,可在第一页操作票下面留一行,填写
“下接×××号”操作票字样。操作时间及操作任务应填写在第一页操作票上。
1-5、在执行倒闸操作中,如已操作了一项或多项,因故停止操作时,则在已执行项下面,
未执行项上面的中间横线右边注明停止操作的原因,并盖
“已执行”章,按已执行的操作票处理。
1-6、已执行的
“两票”均应加盖
“已执行”章,一般盖在第一页右角本单位指定的位置;作废的
“两票”应加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的原因。填用操作票时,应在最后一项操作项目下面空格内加
盖“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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