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除县级医院以药补医需要各级政府的刚性预算支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其中提到了要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作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意见》一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及各级政府、县级医院管理者的思考。县级医院的综合改革,涉及基层广大群众健康保健、医疗机构运行发展等现实问题和利益保证,要有效破除县级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就必须由政府在科学预算的基础上,对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进行刚性投入。
长期以来,医院的医疗服务费价格一直沿用物价部门较早前核定的收费标准,过低的医疗服务费无法及时、合理地调整,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无法得到体现,以药补医弊端愈发突出,同时政府补偿不到位,旧机制无法撼动,成为了医院改革的最主要难题之一。现在出台《意见》,首要革除以药补医,直达关键节点,同时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并借助医保基金来达到不增加百姓就医负担的前提,如此运作保证了医院正常运行必需的资金。从目前全国先期试点的县级医院情况看:药品零差率销售改变了医生用药习惯,使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基本药物销售比例均实现了下降,合理用药的落实效果正在显现;此外,医疗服务价格增加,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业务收入上升而药品比例下降。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地处西北内陆的省级医疗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于2011年底宁夏南部贫困山区建立了区域性基层——宁南医院,将医院药房整体托管给宁夏一家大型药品配送企业,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利率销售。据医院统计,宁南医院运行半年来,仅药品一项让利149.86万元,医院先行试点,勇于改革,让利患者,回归公益,这在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而它是否能永远这样办下去,也成为当地老百姓关心的事。
在公共经济学上,享受有健康和充分的医疗服务是每个国民应有的权利,劳动者之间收入差异的存在,并不因此产生健康和医疗服务应该有什么不同;国民的健康就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给医院的必要的补助,使低收入者有机会能看的起病,给医院添置必要的设备,减轻医院的成本负担。由此可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需要重新建立政府对医院的补偿机制,设计和落实一系列政策,才能有效实现革除以药补医。但同时,县级医院能否真正得到后续经济保障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的政策跟进。首先:体现医务人员智力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需要继续调整,更趋合理化,尤其是县级医院地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既要与地方物价水平衔接,又要适当倾斜以吸引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地方医疗保健工作;第二:政府的投入要坚持刚性原则,合理测算,不能时断时续,时多时少,时冷时热,关乎百姓利益,应建立各级问责制;第三:灵活运用医保政策和资金,支付方式坚持实行总额控制,体现分级治疗,既引导病人合理就医,又制约医院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行为,发挥好医保的调节作用,让基层百姓真正在新一轮的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