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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2012-8-25 14:56:59
著名马甲 发表于 2012-7-30 20:09
你这话太有失水准了,如果方上了法庭,难道方黑就不可以提供证据?

你这逻辑,实在荒谬。
你说的对。我说的是方黑的典型言论:方打假是捏软柿子。这样的言论没有任何逻辑可言,居然是论坛上一些人的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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